深圳市宝安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安分院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1-11-01 15:37:30

深圳市宝安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安分院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宝安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安分院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安分院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安分院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合和大厦66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扫描件,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1.11.1-2021.11.26)

联系人:申华勇

联系电话:13823368256

公众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新安分院--验收意见.pdf
56448dee8008746aee188c95a28c8843.pdf (806.87 KB)
新安分院--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83fe4f951bbed55b237c546858fb305d.pdf (644.15 KB)
深圳市宝安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安分院新建项目公示板.pdf
08e70d0c2322d6957a41e2e0ec4b09c6.pdf (1.9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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